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 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 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 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